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马鞍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30万吨水泥粉磨站节能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30万吨水泥粉磨站节能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马鞍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