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流环保——服务案例(部分展示)

安徽晶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炉窑烟囱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验收公示

时间 :2026-01-23 浏览 :
安徽晶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炉窑烟囱DA001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晶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炉窑烟囱(DA001)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验收报告》技术核查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安徽晶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炉窑烟囱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验收

2.建设单位:安徽晶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3.委托验收单位:马鞍山长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4.公示内容:技术核查意见(详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6.01.23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557110768


icon_pdf技术核查意见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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